三年前某天,我吃過午膳後,因時間尚早,於是決定出外逛逛,並順路往昭隆街買果汁。當我途經一所零食店門外時,見到一位打扮與外貌都同方校長相似的女仕,於是暫時擱下買果汁的念頭,追上她的跟前,和她打招呼:「方校長……方校長……」初時見她沒有回應,還怕是自己認錯人,但她明明是方校長,又怎會認錯呢!於是我再叫道:「方校長……」這一次她終於聽到了。她轉過身來,高興的問道:「你現在在何處工作?」她有如昔日的壯健,中氣十足,和藹可親;在這五分鐘的對話中,更使我再次感受到她的關懷。我們道別後,便各自走各人的路。
返回公司途中不斷回味剛才這五分鐘的對話。又惋惜時間太短,未能盡興分享離校十一年來經歷種種。回憶起當年方校長穿上高跟鞋,「咯!咯!咯!」的腳步聲,及過往在甘迺迪生活的小趣事。
一一一九八二年新校落成。我剛剛小學畢業,由一所特殊學校轉往甘迺迪中心就讀中一。當時學校由一層轉變成兩層,為了節省用電量的開支,晚間上層只開放一個課室及二樓客廳給同學溫習。又由於宿舍燈光光線不足,除了九時後課室關閉,校方不贊成學生在宿舍內溫習。但我卻喜愛在寧靜的一角,加上自幼喜歡把課本捧在床上溫習,所以常在完成了功課後,都把課本帶回宿舍去。為了怕校長囉嗦,每當她巡房的晚上,我都會特別留神;就像街上的無牌小販擺賣,一聽到校長「咯!咯!咯!」的腳步聲,或是從低年級傳來一陣一陣的叫聲:「方校長晚安!」(走鬼呀!);我就立即收拾攤子,把床頭燈關閉,然後一言不發的,裝作睡覺。直至她的腳步聲漸漸遠去,聲音越來越細;YEAH!床頭燈再次的亮起來。哈!哈!又得了,萬試萬靈!
一一這些日子已是過去,有時想起也會會心微笑,若然能夠時光倒流,不是更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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